第99期
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周口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涉企案件
严格规范办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张建慧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张元明副市长召集市局警令部、刑侦、治安、经侦、食药环、法制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全市公安机关涉企执法行为,聚焦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存在的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专题研究、反复论证,制定出台了《周口市公安机关关于严格规范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明确范围,进一步严格涉企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工作规范》明确经侦部门管辖的除“以资助方式实施的帮助恐怖活动案件”外的76种案件、食药环侦部门管辖的除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外的16种案件、刑侦部门管辖的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中7种案件、治安部门管辖的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中4种案件等103种涉企案件和公司、企业及其主要人员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者受害人的其他刑事案件为涉企刑事案件范围,严格涉企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严禁任性执法、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和“钓鱼执法”,严禁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二、提级审核,进一步严格涉企案件审批程序。《工作规范》明确各办案单位对涉企案件确需立案侦查、对涉企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及涉案财物确需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一律提级经市局审批,一律将纸质卷宗报市局相关业务警种审核并报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市局相关业务警种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涉企案件进行审查,对案件事实、证据予以全面把关,建立审查台账,建立涉企重大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特别强调,对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的,继续严格执行经济犯罪案件法律审核制度,由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市局审批,以“双保险”坚决避免办案民警因认识不足、理解偏差随意立案或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严格涉企案件问题整治。《工作规范》特别明确,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在相关涉企案件办理、研究审核和协作手续办理过程中,依法依规开展异地执法协作,坚决防止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执法、争抢案件和过度采取强制措施等违法违规问题,有效维护公安机关良好执法形象。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强化“涉企挂案清理、严禁刑事手段插手、干预民事、经济纠纷”专项整治,依托12389举报投诉平台、110报警平台,以及公安机关门户网站设立的意见箱,多渠道收集民营企业投诉反映的执法和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涉企案件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易出问题环节的监督,坚决防止民警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情况发生。
四、严肃纪律,进一步严格涉企案件责任追究。《工作规范》对落实各项执法规定和严格责任追究进行了再强调,明确要求对出现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冻结资金等执法问题的,构成执法过错的,对责任人及其所属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规范执法的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原则,持续推进企业走访活动开展,主动听取企业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了解企业所思所想、所困所惑,结合公安“放管服效”改革,努力推出更多便企利企惠企新举措,在纾困惠企上出实招、见实效,切实当好企业群众的“勤务员”,让企业和企业家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无事不扰、有求必应,遇事不推、有事解决,说到做到、服务周到”,为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 发: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