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东新区贵和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周口市东新区招商融资促进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周口市东新区贵和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节能报告的请示》(周东招文〔2018〕30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审查同意的《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18年4月23日
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编号:周发改能评〔2018〕154号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名称 |
周口市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性 质 |
企业 |
法人代表 |
王宇飞 |
联 系 人 |
师秋来 |
通讯地址 |
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招商大厦 |
邮政编码 |
466000 |
联系电话 |
0394-7735522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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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周口市东新区贵和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 |
建设地点 |
周口市东新区武盛大道东侧、平原西路西侧、规划路北侧 |
起止年限 |
2018-2021 |
项目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天然气、水 |
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
1393.38(当量值) 2974.85(等价值)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148756 |
建设性质 |
新建■扩建□ 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项目能源消费和用能结构(主要的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及计量器具等): 该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电力、天然气,耗能工质为水。主要耗能设备为:灯具、电气、空调、电梯、水泵、风机、变压器等。 项目年消耗电力828.64万kWh、天然气30.88万m³、水26.6万m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标煤当量值1393.38tce,折标煤等价值2974.85tce。 项目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2006)、《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24789-2009)等标准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量计量管理制度,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100%,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95%。 项目单元式住宅、配套公建、绿化系统、消防系统等给水采用分户或分项计量;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与工程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该小区项目总体为Ⅱ类用户,每个单体建筑为Ⅳ类用户,各用电住户为Ⅴ类用户,故选用电能计量表是应分别选用准确度为0.5、2.0、2.0级的电能表进行计量,天然气计量采用准确度为2.0级的计量表,温度仪表采用准确度为2.0的计量表,压力表采用准确度为2.0级的计量表。 |
审 查 意 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393.38吨标准煤,等价值为2974.85吨标准煤,计入川汇区能源消费总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综合能耗、电耗等能耗指标不得超过国家和省相关标准。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绿色建筑设计,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用能方案,提高能源利用率。 (五)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选用生产、施工、拆除和处理过程中能耗低的建筑材料。 (六)项目建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完善能源计量、能源统计等制度。 (七)周口市东新区招商融资促进局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八)如建设内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项目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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