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
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2〕2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对标国家创新试点改革事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政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有条件的地方更大改革自主权,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需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不断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示范任务和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可先行开展的9个方面共57项改革创新事项。我省对标国内前沿水平,复制推广先进地区16个方面共64项改革创新事项。
三、主要目标。经过三年的创新示范,我省创新示范市(区)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国内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各类资源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和叫响全国的营商品牌;全省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大幅改善,营商环境便利度中西部领先,基本建成“六最”营商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工作,做好协调督促、总结评估、复制推广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协调指导各地推进相关改革,为各地先行先试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支撑,扩大部门和地方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优化数据资源授权模式,探索实施政务数据、电子证照地域授权和场景授权,将产生于各地方但目前由全省统一管理的相关领域数据和电子证照回流各地;对示范城市需使用的省级主管部门的数据和电子证照,由主管部门通过数据落地或数据核验等方式统一提供给各地。
五、做好滚动示范和评估推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改革事项动态更新机制,分批次研究制定改革事项清单,采取批量授权方式,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每年对创新示范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欢迎的改革措施要及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对出现问题和风险的要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1.可开展的国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事项清单
2.国内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事项清单
附件1
可开展的国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事项清单
(共9个方面57项改革举措)
序号 |
改革事项 |
主要内容 |
主管部门和单位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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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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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一照多址”改革 |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 |
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2 |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
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时,在试点城市内可实行集中统一办理。 |
省市场监管局 |
示范市(区) |
3 |
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 |
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同步完善与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4 |
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
统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做到企业在全省任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只需注册一次,CA证书兼容互认。 |
省发展改革委 |
全省 |
5 |
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客货运输电子证照部分) |
推进全省各市制作和发放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3类电子证照在全省各市间互认,执法检查部门通过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核验电子证照真伪。 |
省交通运输厅 |
全省 |
6 |
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水路运输电子证照部分) |
行业推荐性标准正式发布后,首批选择周口市作为试点城市,按照国家标准、依托省电子证照系统制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两项电子证照,推动实现全省互认、执法检查部门核验真伪。 |
省交通运输厅 |
周口市 |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
||||
7 |
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 |
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并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上线应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
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 |
全省 |
8 |
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
探索整合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自然人、法人等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企业授权同意后,线上平台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并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 |
全省 |
9 |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 |
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便利住所登记的同时,防范虚假住所等突出风险。 |
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10 |
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
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可通过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变更手续。 |
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示范市(区) |
11 |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 |
积极通过河南政务服务平台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避免数据重复报送。相关部门可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
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海关 |
全省 |
12 |
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 |
对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监测、归集、通报,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
省发展改革委 |
全省 |
13 |
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预重整等制度 |
允许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人民法院指定。探索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 |
省法院 |
全省 |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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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
以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细化配套措施,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与“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等创新举措形成叠加效应,推动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推动开发区实行“承诺制+标准地”联动改革,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极简审批模式。 |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人防办等 |
全省 |
15 |
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 |
探索将勘测定界测绘、宗地测绘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将房产预测绘、人防面积预测绘、定位测量、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正负零检测等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将竣工规划测量、用地复核测量、房产测量、机动车停车场(库)测量、绿地测量、人防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加快统一相关测绘测量技术标准,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测量。 |
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人防办 |
全省 |
16 |
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
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的水、电、气、暖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实行同步申请、并联办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部门,应公布申请行政审批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同步受理、并行办理相关许可。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对红线外水、电、气、暖接入工程单独设置审批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材料和审批时间,提高服务事项的接入效率。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水、电、气、暖接入工程零审批,免于一切行政审批,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推送至交通、公安、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部门,施工结束后按标准修复道路和绿地。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 |
全省 |
17 |
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限时开展联合验收,避免建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 |
全省 |
18 |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别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其他验收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并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加快项目投产使用。改革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未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也要依申请及时进行验收,并优化验收流程,对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 |
全省 |
19 |
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项目,可在通过联合验收后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政府部门直接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 |
示范市(区) |
20 |
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
对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改革后,试点城市建立完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项目整体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安全。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 |
全省 |
21 |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
在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的省级开发区,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环评,探索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改革,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改革后,对相关产业园区加强环境监测,明确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省生态环境厅 |
示范市(区) |
22 |
下放部分工程资质行政审批权限 |
将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限,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丙级和事务所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各省辖市的审批权限同时赋予各县(市)。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全省 |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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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
在保障食品安全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经充分研究论证和开展风险评估,对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的经营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 |
省市场监管局 |
全省 |
24 |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试行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 |
在取得相关资质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试行高精度地图在限定路段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允许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数据在限定路段采集和使用,同步健全细致完备的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
省自然资源厅 |
全省 |
25 |
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 |
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建设,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交易撮合、资产评估等服务,帮助科技企业快速质押融资。 |
省市场监管局 |
全省 |
26 |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 |
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探索担保机构等通过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进行质物处置,保障金融机构对质权的实现。 |
省知识产权局、河南银保监会、省金融监管局 |
示范市(区) |
27 |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
推动郑州、新乡等市探索开展数据确权、交易,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进交通、医疗、养老、物流等重点领域数据价值化应用。 |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
郑州、新乡 |
28 |
加快形成新型监管体系 |
在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等方面加快形成开放环境下的新型监管体系。 |
省委国安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29 |
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 |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每月将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实现数据共享。 |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
全省 |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和国际人才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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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服务 |
利用“单一窗口”为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进出口货物全流程查询服务。基于企业授权,企业申报信息可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收结汇服务提供信用依据。 |
郑州海关、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
全省 |
31 |
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 |
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措施,提升企业应用率和改革获得感。 |
郑州海关 |
全省 |
32 |
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 |
结合国家外国高端人才、专业人才标准和本地区实际需求,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加大外籍人才引进力度。 |
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全省 |
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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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
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34 |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财政部门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部门 |
示范市(区) |
35 |
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
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
省发展改革委 |
示范市(区) |
36 |
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 |
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发售或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 |
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
全省 |
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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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在部分领域探索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
理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预付式消费、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监管机制,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制定《河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办法》,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 |
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38 |
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
探索在食品、药品、疫苗、环保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依法制定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的具体办法。 |
省法院,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39 |
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
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市场主体行为及信用信息,在此基础上实现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并做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40 |
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
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并探索制定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效能。 |
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41 |
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
探索将医疗、教育、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42 |
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
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接入互联网医院系统,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 |
省卫生健康委 |
全省 |
43 |
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
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
省税务局 |
全省 |
44 |
在市场监管、税务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
在市场监管、税收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建立优化市场监管、税收营商环境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 |
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全省 |
八、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
||||
45 |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
各级人民政府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由相关地方人民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部门。政务诚信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
示范市(区) |
46 |
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
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逐步完善我省海外知识产权应对指导体系,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市设立受理处,探索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业务指导制度及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专家库。 |
省市场监管局 |
示范市(区) |
47 |
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 |
对于以电子方式收集或形成的文书材料可直接转为电子档案归档,无需再制作纸质材料形成纸质档案。 |
省法院 |
全省 |
48 |
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 |
实行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在受送达人签收、拒收或查无此人退回等送达任务完成后,邮政公司将人民法院专递面单进行电子化,通过系统对接后回传给人民法院,原始纸质面单可由邮政公司集中保管,人民法院将电子面单入卷归档,并降低邮寄送达的相关费用。 |
省法院、省邮政局 |
全省 |
九、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
||||
49 |
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
探索取消“固定办公场所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发生变化”备案,市场监管部门在水路运输经营者固定办公场所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发生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将系统数据推送给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畅通市场监管部门与许可审批部门的信息互通。 |
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
全省 |
50 |
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 |
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
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税务局 |
示范市(区) |
51 |
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
依托互联网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任何人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更大便利不动产转移登记,提高土地管理质量水平。 |
省自然资源厅 |
示范市(区) |
52 |
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 |
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司法行政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律师身份在线核验,人民法院提供律师调查令、立案文书信息在线核验,便利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
省法院,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 |
示范市(区) |
53 |
探索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 |
探索向新办纳税人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免费申领税务UKey。 |
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
示范市(区) |
54 |
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
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尽可能统一不同税种征期,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按次申报的除外)五个税种申报时,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
省税务局 |
全省 |
55 |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
省公安厅 |
示范市(区) |
56 |
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
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等方式归集或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
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示范市(区) |
57 |
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范围 |
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 |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郑州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河南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示范市(区) |
附件2
国内前沿地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事项清单
(共16个指标64项示范作法)
序号 |
一级 |
改革事项 |
主要内容 |
标杆省市 |
适用范围 |
---|---|---|---|---|---|
1 |
1.开办 |
1.1推出简易注销预检服务 |
上海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开设了简易注销异议预检通道。企业可在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前,或是在简易注销20天公告期内随时发起线上异议预检,并可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反馈的预检结果提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异议隐患,以便顺利完成简易注销登记,无需再行转为普通注销程序。通过数据共享,进一步打通了简易注销程序中企业与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就简易注销异议信息实现与企业间的提前交互。 |
上海市 |
示范市(区) |
2 |
1.2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全程在线办理 |
推出“套餐式”注销事项清单,实现营业执照可与有关许可证同步注销。 |
成都市 |
示范市(区) |
|
3 |
1.3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
出台本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意见,在更大范围实行“一业一证”改革,加大优化审批服务力度,探索行业综合许可制度。结合各区功能定位,逐步拓宽参与改革的行业领域,制定相关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和综合监管制度,压减申报材料20%以上。深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业一证”试点改革,在宾馆、电影院、美容美发店等20个以上行业推行“一业一证”,并率先探索“一业一证”定制化服务,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综合许可证所包含的行政许可事项。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
4 |
1.开办 |
1.4推进“证照联办” |
制定本市“证照联办”改革方案,重点在医疗器械销售、药店、书店等领域推行“证照联办”,实现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5 |
1.5探索“准入即准营”创新改革 |
在餐饮、超市(便利店)等行业试点开展“证照联办”和“一业一证”叠加合并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证准营、证照同发”。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
6 |
1.6减少市场准入障碍 |
将一个行业领域涉及的多个行政许可事项优化为“一窗办理”,实现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窗出证。 |
成都市 |
示范市(区) |
|
7 |
2.办理建筑许可 |
2.1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 |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将区域评估、市政管网、地下基础设施、海绵城市、5G通讯设施等规划新增入控详专项规划并动态更新。对社会投资小型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等3类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政务服务、技术审查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梳理各类告知承诺事项的风险等级,依据风险等级分类实施容缺补正、备案管理、豁免审批3种管理方式,未履行告知承诺有关义务的申请人,记入诚信记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
沈阳市 |
示范市(区) |
8 |
2.2深化“多规合一”改革 |
出台“多规合一”协同实施管理办法,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功能,实现各级各类规划数据整合、底图叠合,避免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实现各部门高效并联审批。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作用,优化项目会商流程,一次性告知企业建设条件和评估要求等,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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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3深化“多测合一”改革 |
对除线性工程、特殊工程外的全部投资建设项目,推行竣工测量、房产面积实测绘、不动产地籍测绘等测绘事项合并办理,实行测绘标准统一,测绘结果互认,实现企业一次委托、一次测绘、一次提交。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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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办理建筑许可 |
2.4优化施工图审查流程 |
对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设计、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新工艺,且属于标准化、简单结构的住宅和工业等建设项目,优化施工图审查流程。 |
成都市 |
示范市(区) |
11 |
2.5优化门楼牌办理流程 |
将规划许可与门楼牌合并办理,企业可同步获取审批结果;若项目竣工后门楼牌发生变化,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现场核实、同步变更,无需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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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6探索“简单验收”“联合验收”等验收方式 |
联合验收。综合考虑不同类型项目的施工时序及建设进度,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调整原有部门会议协商机制,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合理安排竣工验收事项时序,加强竣工验收管理部门协同。 |
济南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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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7建立房屋建筑工程风险、诚信双矩阵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
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类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质量缺陷可能性、施工安全危险性等,确定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及较低风险四级标示。施工中基于风险等级合理确定监督重点、监督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后基于风险等级实行“一站式”联合验收,合理确定参验部门及验收条件,精简优化验收工作流程。 |
广州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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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办理建筑许可 |
2.8探索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属,推动城市单建人防工程建设 |
通过依法探索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属及制订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城市单建人防工程建设,提升土地综合承载能力和人防工程用于停车等民生改善。 |
福州市 |
示范市(区) |
15 |
3.登记财产 |
3.1颁布不动产登记的地方性法规 |
明确了《民法典》物权编新设权利的具体操作路径,固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举措,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实现一窗办理、一个环节办理纳入立法范畴,明确不动产登记资料与地籍信息的全数字化及更新、查询条件,电子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效力,设立了容缺受理机制、告知承诺制、跨城办理等模式,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
广州市 |
示范市(区) |
16 |
3.2推进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
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全部不动产登记档案电子化,推动个人自行成交、个人与企业间存量房屋买卖、夫妻间房屋转移、依据已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等各类业务“全程网办”。允许个人自行成交存量房在线办理网签,允许个人网上缴税后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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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3推动登记财产提速增效 |
土地、房屋、海域、林权一般登记业务4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转移登记等24项登记业务60分钟内办结。 |
广州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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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4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 |
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受让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即可拿证。 |
成都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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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展不动产转移涉及税收缴纳与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在线缴纳房地产交易税费服务,实现存量房屋买卖业务全程“一网通办”。 |
成都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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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登记财产 |
3.5加强地籍图查询与投诉处理 |
优化制定地籍图更新政策,公开地籍测绘机构承诺更新地籍图的工作时限并加强宣传,提高知晓度;巩固和优化地籍测绘独立投诉机制,优化投诉受理网站功能,制定公布投诉流程,并公示处理结果。 |
上海市 |
全省 |
21 |
4.获得用水用气 |
4.1推行水气便捷报装 |
整合设立水电气报装综合窗口,统一水电气报装线上申报入口,实现水电气报装业务“一张表格、一个入口”办理。 |
深圳市 |
郑州、洛阳 |
22 |
4.2提升接水接气速度 |
对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的工程,在4个工作日内通水;对于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的工程,在9个工作日内通水。如需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相关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并联审批。 |
成都市 |
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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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标准化供气接入管道工程(含外线工程施工环节)不超过11个工作日;简易供气接入管道工程不超过6个工作日。 |
长春市 |
濮阳、鹤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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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4.3推动缴费便利化 |
用户可通过供水企业官方网站、“许昌供水”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生活缴费”“I 许昌”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税费缴纳。供水企业在线下窗口增加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方式,便利企业群众线下缴纳水费。 |
许昌市 |
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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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在移动政务平台开通燃气费缴纳功能,同时整合燃气公司对外服务网站、支付宝、微信等网络办理功能,在微信开通“微营业厅”,设置自助服务、居民业务、非居民业务、便民服务四大模块,基本覆盖所有业务。 |
烟台市 |
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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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4.获得用水用气 |
4.4推进“智慧水务、燃气”建设 |
以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数采仪、无线网络、水质水压表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感知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态,采用可视化方式有机整合水务管理部门与供水设施,打造“水务物联网”。 |
银川市 |
郑州、洛阳 |
27 |
开通政务服务大厅和门户网站工商用户燃气报装服务,上线燃气APP,提供AI智能客服和人工客服。在用户集中的社区接到增设自助服务终端,打造家门口的“燃气服务厅”。 |
银川市 |
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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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4.5加强漏损控制,保障供水稳定 |
建设完善远传水表管理系统和分区计量管理系统,制定漏损控制考核办法。主动开展漏损控制工作,及时摸排情况并进行修复。 |
无锡市 |
郑州、洛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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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5.纳税 |
5.1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
基于电子税务局“云框架”,按照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理念,“套餐式”办理税务部门关联“一件事”事项。规范事项名称、报送材料、办理渠道、办理时限等内容,以“统一清单”形式进一步消除办税差异。依托电子税务局等载体,推进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减费用等“六减”,渠道统一、地址统一、登录统一、界面统一等“四统一”,推行涉税事项“一网通办”、关联业务“一次办结”。 |
舟山市 |
示范市(区) |
30 |
5.2精准把握涉税需求 |
推出纳税服务体验师,真实还原纳税过程,运用“体验师之家”微信小程序完成体验师在线招募、体验任务下发、体验数据反馈、积分奖励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收集体验师在办税缴费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定期将体验中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基层单位,要求各单位针对性开展整改提升。在下一期体验活动中,对上期提出意见建议的体验师进行回访,了解存在问题的改善提升情况。 |
昆明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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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5.纳税 |
5.3推广税企智能沟通平台 |
推广使用宁波税务“甬税钉”征税沟通平台,优化智能咨询机器人“税小蜜”功能,实行涉税问题智能答复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解读。基于平台叠加推出更多服务场景,为纳税人提供“银税互动”需求对接、“政策找人”精准推送、“税企约”预约服务等丰富的线下互动服务。 |
宁波市 |
示范市(区) |
32 |
5.4强化监督制约 |
推行“码上监督”智税平台,对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税务人员实行“一人一码”。纳税人、缴费人用手机扫描摆放在窗口或张贴在人员公示栏的二维码,即可对税务人员实行“码上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进、及时办理,并将投诉结果第一时间向投诉人进项反馈。 |
包头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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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5.5建立情景化办税模式 |
推进“就近办”,针对自然人办税需求,通过互联网即时办、移动随手办、邮政代办,以及进驻政务中心、街道税务服务站与自助终端多点办等形式,推动92.31%的事项实现“就近办”。实行“一证办”,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28个涉税费事项时,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通过实名验证后即可办理,无须提供任何其他证照或证明材料。 |
武汉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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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5.纳税 |
5.6深化办税缴费制度改革 |
实施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进一步压减申报次数。探索推动涉税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办理,“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100%。建立“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核定协商机制,推动缴费基数统一。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即时查验有关证明事项,以查验结果替代告知承诺书,进一步减少办税资料。探索在申报纳税、发票办理、优惠办理等高频业务领域实行容缺受理。重点围绕货物和劳务税、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等相关事项,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35 |
5.7全面优化退税办理流程 |
率先实现退税业务全税种、全流程网上办理,增值税与附加税费等同征同退。推行企业所得税“报退合一”,实现企业全部申请数据自动预填,申请时间压缩至1小时以内。扩大小额快速退税范围,将审核限额由500元提升至5000元。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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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5.8加强税收数据互联互通 |
推广运用税收大数据,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体检及预防风险提示服务。 |
成都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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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打通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惠蓉保”之间结算数据交互壁垒,实现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结算数据共享,缩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限。 |
成都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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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6.执行合同 |
6.1运用司法大数据防范市场风险 |
建设了全国首个综合性的涉自贸案件大数据分析系统,可以结合地图软件,自动收集、分析上海涉自贸案件的分布、案件信息等数据,形成自贸案件分析数据库。这一系统的核心在于能对自贸试验区内的重点主体和重点领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新型和典型案例,并与行政监管部门共享信息,实现对自贸试验区内风险的动态监管和防控,促进区内市场透明度和法治化建设。首先是重点主体,上海自贸区 3 万多家重点企业已纳入监管,从世界 500 强企业到营运中心、地区总部,从重点金融企业到类金融机构,从集中注册地企业到主要交易平台企业的涉诉及运行情况,均一目了然。其次是重点领域,从自贸区高关联行业、自贸区内新交易模式以及与自贸区新法律政策相关等三个方面,对涉及自贸区重点领域进行了定义,梳理出 20 余项重点领域关键词。通过以上系统,已经梳理出与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相关的案件 16000 多件,发现风险点 500 多个,发出司法建议和白皮书 20 余份,为片区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和金融办等部门提供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打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保障。 |
浦东新区 |
自贸试验区 |
39 |
6.2提高合同执行质效 |
一是“指尖诉讼”新举措让当事人“少跑路”。率先在全省实现诉讼费缴退全流程网上办理,电子票据自主打印。同步推进厦门特色诉非联动信息化平台、金融案件全在线审判(调解)系统、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等系统,制定配套电子诉讼规程,以“云审判”为依托,建立48 个互联网庭审法庭,大力推进在线立案、送达、质证、开庭、诉调对接、财产查控等,融合线上线下电子诉讼。在省委政法委执行案件评查中,厦门是全省唯一无三类案件地区。二是“司法链”新方案保障疫情防控和解决纠纷“两不误”。试点建立金融智能合约平台,获评全国法院司法链试点工作一等奖。探索建立“区块链保全+类案在线诉讼”,指导相关电子签约平台完善同类合同纠纷在线起诉标准及优化数据存证、认证、公证流程。三是“执破直通”新模式提升执行质效盘活企业资产。打造“执行—破产”新模式,推行执行立案后集约办理首次调查、文书制作、执行送达、财产查询、执行公开等事项,运用司法链智能合约场景,建立多主体远程协作共享机制,实现破产财产调查、案件审判、财产处置、资金监管、招募重整投资人等破产事务“一网通办”。 |
厦门市 |
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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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7.办理破产 |
7.1预重整引导人制度 |
指导企业自主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担任预重整引导人,运用专业力量主持各方协调、制作重整预案;同时引导债权人和出资人作出承诺,在重整计划草案未对重整预案作出实质影响其权益的调整的情况下,其对重整预案的表决结果延伸至庭内重整转化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债权申报审查、资产审计评估等亦一并延伸,为庭内重整打下坚实基础。 |
无锡市 |
全省 |
41 |
7.2研发支云破产管理系统 |
支云破产管理系统集审判管理、资金监管、电子送达为一体,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破产资金透明化监管、内外网信息即时交互、自动生成文书、同步生成卷宗等功能。以该管理系统为载体,对破产案件办理全流程进行节点管控,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承办法官与管理人相互之间的监督,压缩破产案件各流程节点办理周期,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
南通市 |
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南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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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7.3建立执破联合合议庭 |
明确长期执而未结、经过执行审计、主要财产为抵押财产、已初步达成执行和解方案有望破产和解等四类案件,优先由执行法官承办,将执行采取的财产处置、财产审计、执行和解等成果延用至破产程序。发挥执行协助破产解决财产查询、车辆查找布控、人员布控、财产接管腾空等难题。完善执行先行处置财产的工作机制,明确在不影响债务人重整、和解或排除重整、和解可能性的情形下,执行优先通过网拍方式处置债务人财产,拍卖所得交由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分配,执行仅对享有优先权的执行款进行分配。进入破产程序后,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债权人会议作出同意执行继续处置的决议,授权继续相关工作。 |
温州市 |
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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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7.办理破产 |
7.4构建破产管理人查询权保障机制 |
北京法院推出司法统一查询措施,即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对接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债务人财产信息,并在收到系统反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书面告知管理人,确保管理人能够及时掌握企业财产状况,顺利接管企业。北京法院推出集约查询措施,即规定破产法官应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书面反馈通过北京法院智汇云系统查询的债务人企业诉讼、执行案件信息,便利管理人代表企业与相关法院进行及时高效沟通。北京法院明确,管理人可以申请查阅并复制涉及债务人的诉讼、执行案件卷宗、档案材料。现场查阅未结或者已结但未归档案件卷宗材料的,管理人可通过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联系法官窗口或拨打1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热线进行预约。法官应在收到派发工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管理人阅卷。此外,管理人可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申请网上查阅已归档案件电子档案。法院档案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答复。北京法院规定,执行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的执行案件进展信息,管理人书面申请核实未结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的,执行部门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确保管理人有效行使查询权。 |
北京市 |
全省 |
44 |
7.5出台破产重整程序中 |
纳税信用修复搭上了“早班车”。破产管理人最早可以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税务机关依法受偿后,立即代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与失信惩戒措施解除实现“双轨道”并行。为了提高整体办理效率,指引中规定经税务机关确认依法受偿后,重整企业及相关当事人即可依法申请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示中撤出,主管税务机关将及时通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有关部门,同步解除惩戒措施,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
佛山市 |
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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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8.保护中小投资者 |
8.1首创示范判决机制 |
积极探索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新路径,制定全国首个《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一是明确审理规则,规范案件审理。确立在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多元化解平行案件纠纷,并就示范案件的选定、审理、专业支持、示范判决的效力以及示范案件的审判管理、后续平行案件的审理等进行了全面规定。二是引入专家支持,提升专业化水平。三是发挥示范效应,助力纠纷高效化解。构建以示范判决为基础的“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上海市 |
郑州市 |
46 |
8.2优化全链条多元解纷机制 |
一是持续深化全链条多元解纷机制。专门制定示范案件流程规定,加快示范案件审理进程。二是推动涉外金融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衔接工作。与新设立的首个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组织——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签署《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在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领域的合作。三是全力推广在线调解。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商事调解组织的在线合作,主动搭建平台,加强工作对接,与调解组织共同推广在线调解,增强调解实效,合力化解矛盾。 |
上海市 |
郑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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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8.保护中小投资者 |
8.3上线“区块链律师调查令”线上办理平台 |
广州中院充分利用广州智慧法院现有的建设成果,结合律师调查令的实际应用需求,利用区块链技术的数据防篡改、过程可追溯、合约智能执行等特性,开发上线了“区块链律师调查令”线上办理平台。相比较于传统的纸质律师调查令,“区块链律师调查令”办理平台具有以下四个优势:一是流转更加高效。“区块链律师调查令”实现了申请、审批、签发、使用及反馈的全流程在线办理,省去了律师往返法院或材料邮寄的在途时间。二是办理更加便捷。律师通过电脑或手机微信小程序即可完成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和使用,还可以在线向法官反馈调取到的证据材料。三是取证更加安全。办理“区块链律师调查令”需经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确保了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法官通过广州司法区块链“网通法链”签发调查令,同步对调查令进行加密存储,确保了调查令可溯、可验,有效防止伪造或篡改。四是运行更加安全。“区块链律师调查令”的运行可实现全程留痕,运行过程中的数据完整保留,在确保运行安全的同时,为下一步分析研判运行状况,推进改革创新提供了数据基础。 |
广州市 |
郑州市 |
48 |
8.4建立投资者保护大格局 |
厦门市以“监管+司法”联动为基础,探索“1+1+N”模式,积极构建辖区投资者保护大格局。厦门证监局先后与市、区法院共同搭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平台,与市党委宣传部门建立厦门资本市场宣传和舆论引导机制,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建立地方金融风险化解机制,与市公安局深化“防非打非”合作机制,与市教育局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合作机制,与梧村街道持续优化社区投教共建工作,通过监管牵头、司法保障、多部门合力的模式,全面提升辖区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大大提高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的实效。 |
厦门市 |
郑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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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8.保护中小投资者 |
8.5强化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 |
厦门中院坚持改革创新,完善诉讼服务,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一是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厦门中院强力打造一站式金融诉讼服务中心,不断提升诉讼便利程度和服务水平。由厦门中院牵头,人行、银保监、证监、地方金融监管局、思明法院等共同成立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并设立全国首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站,中心受理全市范围内的一审、二审金融纠纷案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立审执调一站式服务。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开设微法庭,投资者通过手机APP 或微信小程序,即可立案、缴费、查询、开庭、获取判决书等;建立金融案件全在线审判系统和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全在线解决系统,做到了立案、审判、送达、归档的一站式处理,实现了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理。二是改革审判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判决机制和代表人诉讼机制,有效解决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高、诉讼能力弱的问题;建立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规范调查令的使用和约束力,提高中小投资者收集证据的能力;推行繁简分流和诉裁机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出台证券期货纠纷繁简分流工作细则,成立证券期货、公司纠纷速裁工作团队,提高审判质效。 |
厦门市 |
郑州市 |
50 |
8.6推进投资者纠纷多元化解 |
厦门市通过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来保护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厦门中院出台关于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推动从“单一主体主导”向“多元立体化解”转变,建立厦门诉非联动中心。厦门证监局、厦门市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均加入诉非联动中心,并与省、市、区三级法院均建立了完善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优势和作用,通过调解快速高效解决纠纷,开创了社会力量与司法审判共同参与、多元化解证券期货案件矛盾纠纷的新格局。 |
厦门市 |
郑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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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
9.1首创“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 |
在全国首创“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由市知识产权局等向银行推送知识产权领域表现较为突出的“白名单”企业,同时银行也可将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名单提交至市知识产权局,由其开展专业评估并反馈信息,从而有效解决知识产权评估难题,帮助银行精准高效地开展银企对接。 |
北京市 |
示范市(区) |
52 |
9.2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知识产权担保”的直接对接模式,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质权,主要风险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自身承担。主要代表为工行上海市分行和上海容智联合推出的“科创知产贷”产品、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与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和市技术交易中心联合推出的“智汇赢”产品以及浦创龙科融资租赁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第二种是“银行+中间机构+企业知识产权反担保”的间接对接模式,中间机构获得质权,主要风险由银行和中间机构共同承担。其中,中间机构又分为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两类,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根据企业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对融资授信进行担保来提高企业评级,主要代表为多家银行和浦东科技融资担保的合作模式;后者则是通过企业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向其投保锁定风险补偿来提高企业评级,主要代表为上海农商银行与安信农保的合作模式。另一种是“银行+园区+企业知识产权担保/反担保”的间接对接模式,园区承担一定风险或居中协调。具体模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银行对园区整体发放集合授信额度,由园区为园内企业融资授信进行担保,园内企业总体融资额度不超过集合授信额度,主要代表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与紫竹园区的合作模式;另一类是园区依托自身资源协调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评估机构等帮助园区内企业获得授信额度,主要代表为漕河泾开发区科技型中小型融资平台协调杭州银行上海分行、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为鸿研物流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 |
上海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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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9.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
9.3“五个一”力推企业“走出去” |
“搭建一个平台”,即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2020年4月份,江苏省获批设立全国首批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目前已启动海外指导专家库和工作站建设。将建成江苏省涉外知识产权指导工作的主阵地,依托这个平台聚拢人才、整合资源、搭建桥梁,面向“走出去”企业,提供专业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开展一份调查”,即每年定期开展“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调查,重点是了解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摸清企业需求,以便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和服务。“深化一项培训”,即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应对培训。每年举办2-3期培训班,每期培训150人左右,根据江苏省外向型企业的产业领域和实际需求确定培训主题,重点讲解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专利商标海外布局和风险防范等,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更好融入国际市场。“发布一套指南”,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维权指南”“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南”等,为企业在有关国家和地区申请注册知识产权、参加国际性展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等提供专业指引。“做好一类服务”,即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服务。主要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公益性服务。同时,主动对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海外分中心(国家已在新加坡、德国等开展试点),建立海外维权援助联络机制,关联一批海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为江苏在海外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
江苏省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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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权益保护 |
成立企业权益保护协会 |
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由市民政局、市工商联等部门推动成立,是以宁波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涉及知识产权、商标事务、品牌管理等相关服务机构和部分中小企业联合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以“弘扬法治精神,解决企业困难、服务企业需求”为目标,协助政府实现对中小企业的鼓励、支持和扶植政策的落实,帮助会员企业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两大资源,促进会员企业在解决自身发展困难的同时,实现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引导和保护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自主品牌的发展壮大,为企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
宁波市 |
示范市(区) |
55 |
11.政务服务 |
11.1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
广东省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再造涉企审批服务模式。 |
广东省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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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政务服务 |
11.2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 |
1.发布《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电子印章标准体系、上线深圳市统一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结合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在全国率先实现商事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推动“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
深圳市 |
示范市(区) |
57 |
12.政府采购 |
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 |
简化采购流程和资料提供,探索使用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数据信息,对于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证明,不得要求供应商另行提供。 |
广东省 |
示范市(区) |
58 |
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模型,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统一标准设置“政府采购诚信分”,总分为1000分,由基本情况、公共信用情况、诚信记录和用户评价等一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下各设若干个二级指标。政府采购诚信分为A、B、C、D、E五个级别,其中A级为政府采购红名单。制定政府采购诚信级别划分和诚信分计算标准,并将根据运行情况不定期更新,同步公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 |
浙江省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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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市场监管 |
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
依托国家信用信息监管平台,税务部门将纳税信用“用起来”“推出去”,实现信用评价与业务办理自动关联,进一步提升守信纳税人办税便利度。比如,对A级、B级信用纳税人试行“容缺办”“提速办”“跨省即时办”“批量办”“联合办”,让守信企业在企业注销、出口退税、跨省迁移、纳税申报、申请贷款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 |
青岛市 |
示范市(区) |
60 |
宁波市打造已嵌入“信用 风险”动态监管功能的“创新版”电子税务局,“信用 风险”动态监管体系在宁波市税务部门试行后,2020年,该局累计已阻断462户次严重失信纳税人在线上直接办理风险事项,严重失信纳税人阻断率达到100%。 |
宁波市 |
示范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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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14.获得电力 |
完善电力不间断供给保障措施 |
研究出台中断电财务补偿办法。 |
浙江省 |
示范市(区) |
62 |
15.招标投标 |
探索开展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 |
强化交易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 |
山东省 |
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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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跨境贸易 |
16.1促进自贸试验区发展 |
完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遵循精简高效、权责明晰原则,健全完善组团管理机构,力争实现“一个组团一个管理机构”。依法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自贸试验区行政效能。创新“最多查两次”监管模式,探索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实施一年最多“一次普查+一次抽查”的联合监管,强化企业自律管理、引导企业主动合规。率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提供最高标准、最优品质的政务服务。 |
北京市 |
自贸试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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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优化进出口税费管理 |
取消出口退(免)税预申报,继续完善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进一步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核准权限,完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办理退税。 |
广东省 |
示范市(区) |
审签:孙守刚 审核:鲁玉 |
校对:房震 (省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