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沙颍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川汇区中州嘉苑B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周口市川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调整沙颍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川汇区中州嘉苑B区)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川发改[2019]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2018年5月,我委批复了《关于沙颍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川汇区中州嘉苑B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周发改城市[2018]201号),项目实施单位为周口三川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棚改项目申请2019年度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的要求,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意调整沙颍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川汇区中州嘉苑B区)。
二、项目建设地点:调整为北纵一路以东、永宁路以南,北纵二路以西,川汇路以北。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征迁区域为沙颍河两侧,周口大道以西、新北环以南、贾鲁河以东部分区域,总征收900户,总征收面积290000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占地面积调整为58102.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调整为229610.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436.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174.32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道路面积调整为25552.27平方米,绿化面积调整为20335.85平方米,同时配套照明、给排水、变配电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资金来源调整为政府债券融资和项目单位自筹。
五、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六、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自行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