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2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6-06-04 17:06: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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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年产2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年产2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能报告的请示》(鹿发改环资〔202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5959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审查同意的《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节能审查意见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能源消费及能效水平、碳排放水平、节能降碳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产能政策等其他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664

 


 

附件

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三千粒精酿(河南)啤酒

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郑祥辉

联系人

李解放

通讯地址

周口市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祥龙路6

邮政编码

477200

联系电话

17329322672

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周口市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祥龙路6

 

起止年限

2026-2028

项目所属行业

啤酒制造(C1513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电力、蒸汽、天然气

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当量值)6572.24吨标煤

(等价值)9331.11吨标煤

项目总投资(万元)

15000

建设性质

    R新建     £扩建     £改建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 £核准 R备案

项目占地面积63242.9㎡,总建筑面积42950.03㎡,其中利用现有建筑面积19161㎡,改造现有建筑面积18800㎡,新建建筑面积4989.03㎡,建设年产2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其中,酿造工序和公用工程的生产规模为20万千升,包装等工序的生产规模为10万千升;二期建设1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主要建设10万千升每年的包装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啤酒生产线以及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并配套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蒸汽、燃气、暖通、消防、环保工程等。

生产工艺:原料处理—糖化—麦汁冷却—发酵—包装。

生产设备:麦芽及大米湿粉碎设备,糖化设备,过滤设备,发酵清酒罐等。

经核算,项目年消耗电力1413.77万千瓦时、天然气0.3万立方米、蒸汽5.1万吨,耗能工质新水62.69万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标煤当量值6572.24吨标煤,折标煤等价值9331.11吨标煤。项目碳排放总量20331.99吨。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6572.24吨标准煤,等价值9331.11吨标准煤,计入鹿邑县能源消费总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降碳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节能降碳措施,并在落实各项节能降碳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方案,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项目要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应达到《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47-2025)综合能耗2级能耗标准。

(五)项目建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六)你委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入使用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节能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报送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存档备查。

(八)如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实际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同意变更的意见或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项目自节能审查意见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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