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中州校区)扩建升本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关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中州校区)扩建升本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请示》(周职〔20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审查同意的《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5年2月11日
附 件
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名称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
性 质 |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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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李清臣 |
联 系 人 |
赵迎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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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周口市开元大道1号 |
邮政编码 |
4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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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394-869302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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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中州校区)扩建升本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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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周口市新北环路南侧,中州大道 西侧 |
起止年限 |
2025年-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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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教育(P9341) |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天然气、热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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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
(当量值)2212.98吨标煤 (等价值)3509.50吨标煤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139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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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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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校生规模10000人,总建筑面积 2460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81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8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16449平方米,室内体育用房13800平方米,实训楼49915平方米,图书信息办公综合楼27971平方米,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3600平方米,宿舍楼88835平方米,餐厅7795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9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含人防、停车位等)27844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充电桩、光伏发电系统、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 项目主要用能设备照明灯具、空调、电梯、水泵、风机等。 本项目能源消费种类主要是电力、天然气和热力,水为耗能工质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量。项目建成后,年消耗电力694.37万千瓦时,年消耗天然气62.44万立方米,年消耗热力17624.88吉焦,耗能工质-水65.67万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标煤当量值2212.98吨标煤,折标煤等价值3509.5吨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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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2212.98吨标准煤,等价值3509.5吨标准煤,计入川汇区能源消费总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节能措施,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方案,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项目要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项目建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五)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入使用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节能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报送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存档备查。 (七)如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同意变更的意见或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