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郸城县泰安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18000万块烧结砖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5-03-19 10:16:5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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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郸城县泰安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18000万块烧结砖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呈报郸城县泰安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18000万块烧结砖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郸发改环资2025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审查同意的《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5318

 

 

 

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郸城县泰安新型墙体材料厂

   

个人独资企业

法人代表

王来运

张文龙

通讯地址

郸城县白马镇张庄行政村

邮政编码

477150

联系电话

15518080666

   


项目名称

郸城县泰安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18000万块烧结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周口市郸城县白马镇张庄行政

起止年限

2025

项目所属行业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C3031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电力、天然气、水

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当量值)1504.8 吨标煤

(等价值)3679.57吨标煤

项目总投资(万元)

3200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核准£备案

本项目占地面积 68000 平方米(102 亩),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造成新型多拼式隧道窑。主要拆除原有建筑进行拆除重建,总建筑面积 8430 平方米。建设完成后总生产能力达到 18000 万块煤矸石烧结砖(标砖)/年。

工艺流程:原料-给料-搅拌-陈化-搅拌-挤出成型-制坯、切坯、码坯-干燥-烧成-检验-成品。

主要耗能设备为细锤破碎机、双轴搅拌机、胶带输送机、双级真空挤出机、搅拌机、码坯机械手、送热风机、排潮风机等。

项目能源消费和用能结构: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电力、天然气;水为耗能工质,煤矸石为原材料,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量。

项目年消耗电力 1217 千瓦时,天然气 0.75 立方米;耗能工质-14.85万立方米、原材料-煤矸石16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标煤当量值 1504.8吨标煤折标煤等价值3679.57吨标煤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504.8标准煤,等价值3679.57标准煤,计入郸城县能源消费总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节能措施,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方案,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项目要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项目建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入使用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节能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报送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存档备查。

)如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同意变更的意见或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2025318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