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郸城县泰安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18000万块烧结砖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呈报郸城县泰安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18000万块烧结砖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郸发改环资〔2025〕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审查同意的《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5年3月18日
附 件
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名称 |
郸城县泰安新型墙体材料厂 |
性 质 |
个人独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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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王来运 |
联 系 人 |
张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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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郸城县白马镇张庄行政村 |
邮政编码 |
477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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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518080666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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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郸城县泰安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18000万块烧结砖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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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周口市郸城县白马镇张庄行政 村 |
起止年限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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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C3031) |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天然气、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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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
(当量值)1504.8 吨标煤 (等价值)3679.57吨标煤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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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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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占地面积 68000 平方米(102 亩),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造成新型多拼式隧道窑。主要拆除原有建筑进行拆除重建,总建筑面积 8430 平方米。建设完成后总生产能力达到 18000 万块煤矸石烧结砖(标砖)/年。 工艺流程:原料-给料-搅拌-陈化-搅拌-挤出成型-制坯、切坯、码坯-干燥-烧成-检验-成品。 主要耗能设备为细锤破碎机、双轴搅拌机、胶带输送机、双级真空挤出机、搅拌机、码坯机械手、送热风机、排潮风机等。 项目能源消费和用能结构:本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电力、天然气;水为耗能工质,煤矸石为原材料,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量。 项目年消耗电力 1217 万千瓦时,天然气 0.75 万立方米;耗能工质-水14.85万立方米、原材料-煤矸石16万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标煤当量值 1504.8吨标煤,折标煤等价值3679.57吨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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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504.8吨标准煤,等价值3679.57吨标准煤,计入郸城县能源消费总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节能措施,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方案,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项目要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项目建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六)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入使用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节能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报送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存档备查。 (八)如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同意变更的意见或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