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中心医院文昌路院区连廊工程 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5-11-21 10:31:1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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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中心医院文昌路院区连廊工程

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周口市中心医院:

报来关于呈报周口市中心医院文昌路院区连廊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周中心医字2025250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和瑞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医院服务流程,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通行便利,原则同意实施周口市中心医院文昌路院区连廊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10-411600-04-01-176786)。

项目单位为周口市中心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中心医院文昌路院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452平方米,其中,地上连廊(含挑廊)建筑面积790平方米,地下车库连廊建筑面积1662平方米配套建设电力、消防、通风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8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

六、坚持集约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项目招投标方案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有:《不动产权证》[豫2016)周口市不动产权0000005号]、《周口市卫建委关于周口市中心医院文昌路院区连廊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意见的函》。

九、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应执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豫建科2022251号)文件相关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二、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报建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51121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心医院文昌路院区连廊工程建设项目

单项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

织形式

招标方式

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27.85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1547.1

监理








18.57

其他








186.48

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施工单项投资估算中包含重要设备及材料。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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