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中心港中心作业区(一期)排水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周口市河湖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送周口中心港中心作业区(一期)排水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周河湖〔2025〕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和宏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周口中心港中心作业区(一期)排水配套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地点:周口临港开发区东片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工程新挖、疏通、扩挖排水沟各1条,长度共8.835千米,新修机耕土路1条,长2.6千米,宽2米;新建桥梁8座,拆除重建桥梁13座;新建ф2.4米涵管5处,其中,穿G329国道涵管1处长200米,3处位于新挖沟,长分别为20米、25米、75米,1处位于王庄沟,长80米。
四、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V等,规模为小(2)型,按“30 年一遇,一日最大暴雨一日排出”的排涝标准设计。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河道、涵管、桥梁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总概算:本项目概算核定为1366.7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费用1304.23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用45.7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用6.75万元。
七、项目单位应履行业主责任,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综合审查意见》优化工程设计,加强工程施工和概算管理,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度和概算执行情况。
八、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总概算表
2025年6月11日
附 件
总概算表
项目名称:周口中心港中心作业区(一期)排水配套工程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概算(万元) |
一 |
工程部分 |
1304.23 |
1 |
建筑工程 |
1050.91 |
1.1 |
主体工程 |
1038.45 |
1.1.1 |
河道工程 |
299.47 |
1.1.2 |
渠系建筑物工程 |
738.97 |
1.2 |
其他建筑工程 |
12.46 |
2 |
施工临时工程 |
75.38 |
2.1 |
导流工程 |
18.07 |
2.2 |
施工交通工程 |
7.92 |
2.3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38.42 |
2.4 |
其他临时工程 |
10.97 |
3 |
独立费用 |
115.84 |
3.1 |
建设管理费 |
39.42 |
3.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6.89 |
3.3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54.45 |
3.3.1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11.26 |
3.3.2 |
前期工作工程咨询费 |
4.68 |
3.4 |
工程保险费 |
5.07 |
4 |
预备费 |
62.11 |
二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 |
45.79 |
三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16.75 |
四 |
合计 |
136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