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商水港区3#-8#泊位建设项目
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呈报商水港区3号至8号泊位建设项目申请的请示》(商发改项[2018]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省工程咨询中心对该项目的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商水港依托腹地经济基础和产业优势,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在商水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港口依然存在布局不尽合理、基础设施落后、功能相对单一等问题。随着沙颖河的复航,航道条件逐渐改善,商水县具备了发展水路运输和港口建设的得天独厚条件。项目的建设对拉动商水县域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商水港区3#-8#泊位建设项目位于商水县西北部邓城镇邓东村,紧邻漯阜铁路、宁洛高速、商周高速、大广高速。在商水港区原有规模(已建1#、2#码头)基础上,新建设6个300t级(兼顾500t级)泊位,其中粮食泊位2个(3#、4#泊位),集装箱泊位1个(5#泊位),大货散装泊位2个(6#、7#泊位),煤炭泊位1个(8#泊位)。配套建设件杂货堆场、散货堆场、道路等生产、辅助生产设施,配套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
三、估算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
该项目总投资为18873.29万元。全部由河南省颖水物流有限公司自筹。
四、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11623-CR-2018-012)、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17-015)、关于《商水港区3#-8#泊位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豫咨评〔2019〕34号)、《关于商水港区3#-8#泊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周港航〔2017〕21号)。
五、该项目法人为河南省颖水物流有限公司。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办理该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
七、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或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1月31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商水港区3号至8号泊位建设项目
内容
分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投资 估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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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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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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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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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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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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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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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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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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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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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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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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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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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国家资质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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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9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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