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口市东新区宁和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周口市发改委 时间: 2020-11-06 14:42:54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东新区宁和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周口市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周口市东新区宁和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周东开文〔2020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周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居民居住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周口市东新区宁和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项目代码:2020-411651-47-01-096577)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二路东侧、淮阳路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改造城中村为周口市大广高速以西,沙颍河以北范围部分村民1137户,居住人口约4548人,拆迁面积409320平方米。新建安置房占地面积1030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3807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25158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2931平方米,配套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1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575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其它用房21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328平方米。新建安置房2378套,同时配套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水、雨污水管网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7403万元,资金来源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投资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办理环境保护、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相关手续。

六、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与材料采购等环节委托有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国家和省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115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5日印发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周口市东新区宁和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0115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