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改社会〔2021〕497号 签发人:任 哲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越调艺术展馆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报来《关于建设河南越调艺术展馆的请示》(省越字〔2021〕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弘扬和传承“凤梅”精神,更好的保存申凤梅大师的剧装、用品、书画、文献等史料,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原则同意实施河南越调艺术展馆建设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为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东新区中原路北段申凤梅艺术中心院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艺术展馆一栋(不含装修),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陈列室、展览馆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采暖、消防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
五、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的节能措施,做到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能源。
六、根据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等环节不进行公开招标。
请据此批复,抓紧时间推进项目实施。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12月23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河南越调艺术展馆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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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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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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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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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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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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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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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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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1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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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