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汾泉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及
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呈报周口市汾泉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周环请〔2025〕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和瑞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我市汾泉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水平,原则同意实施周口市汾泉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10-411600-04-01-249756)。
项目业主单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汾泉河流域,主要涉及周口市商水县、项城市、沈丘县汾泉河及其支流的98个入河排污口。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一)排污管网建设,主要包括新增管道261.22千米、检查井13909个、破路恢复面积154199平方米、一体化提升泵站5座、八字出水口4座;(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污水设施处理量2100m3/d;(三)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排污口档案建设88个,设立入河排污口标识牌88个,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17套,安装流量监测设备17套,安装视频监控设备30套,并对48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更新维护。
四、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592.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
六、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的节能措施,做到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能源。
七、同意项目法人在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国家和省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八、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我委审批。
九、编制的投资概算如果超过可研批复投资估算10%,或者后期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报我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周口市汾泉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项目
单项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 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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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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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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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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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707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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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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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16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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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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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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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施工费用中包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
2025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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