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平原东路北延连接临港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周口港区港口码头及综合物流园区PPP项目第四期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报送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平原东路北延连接临港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周口港区港口码头及综合物流园区PPP项目第四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周港管[2019]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港区路网布局及功能,方便沿线群众生产和生活,促进港区经济发展,原则同意建设平原东路北延连接临港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周口港区港口码头及综合物流园区PPP项目第四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东部,沙颍河南岸,周项路至黄新路段。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道路总长5524.23米,红线宽度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407.14万元,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资金来源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按比例投入。
五、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土地、规划、节能、环评等方面的有关措施,并按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六、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等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和备案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八、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九、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若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2月27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平原东路北延连接临港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周口港区港口码头及综合物流园区PPP项目第四期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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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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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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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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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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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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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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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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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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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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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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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9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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