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报来《关于新建审判法庭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的函》(周中法[202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近年来,由于案件量大幅增加,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为更好维护社会秩序长治久安,为周口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周口市人民政府同意,同意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法庭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411651-92-01-047513)。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文昌大道北侧、天山路(原崛起路)西侧。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4666.42平方米(约37亩),总建筑面积365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536平方米(审判法庭21760平方米;档案卷宗管理用房1476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业务用房1100平方米;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院内道路、大门、围墙、停车位、绿化、电力、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
五、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土地、规划、节能、环评等方面的有关措施,并按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六、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国家和省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和备案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根据本批复文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年6月 2日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印发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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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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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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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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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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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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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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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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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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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0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