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经济开发区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美乐家园)配套市政道路(开来路)红线外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周口市发改委 时间: 2019-12-05 13:49:5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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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经济开发区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美乐家园)配套市政道路(开来路)红线外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周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报来《关于报送周口经济开发区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美乐家园)配套市政道路(开来路)红线外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周开经发〔2019〕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周口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尽快建成投用,原则同意建设周口经济开发区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美乐家园)配套市政道路(开来路)红线外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开来路(朝阳路-金穗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新建开来路(朝阳路-金穗路)道路长度 785.06 米,道路红线宽度25 米,为城市区间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598.9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周口经济开发区财政投资。

五、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土地、规划、节能、环评等方面的有关措施,并按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六、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等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和备案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八、请根据本批复文件,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九、请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若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124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4日印发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称:周口经济开发区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美乐家园)配套市政道路(开来路)红线外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9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