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改审批社会〔2023〕120号 签发人:邓德才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豫东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项目建议书的
批复
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报批豫东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周文广旅〔2023〕19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考古机构标准库房建设,提高豫东地区文物保管保护和研究水平。原则同意实施豫东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项目代码:2310-411600-04-01-997930)。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市文化艺术中心南侧,庆丰街北侧,政通路东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亩,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物库房、文物修复场间、文物保护实验室、化学检测室、档案室、管理用房等。配套室外道路、绿化、电气、消防、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资金。
五、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等相关手续。
六、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抓紧时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