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报送周口市中原路南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周建函[2019]9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交通条件,完善区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建设周口市中原路南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原路南段升级改造工程,北起莲花路,南至开来路。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2.1公里,本段22米行车道已改造完成,本次对两侧各14米人非慢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五、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六、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自行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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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