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改 审批 基础 〔202 3 〕 85 号 签发人: 邓德才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周口市临港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周口 市港航管理局 :
报来《关于申请周口市临港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周港航〔2023〕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煤炭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促进物流结构调整、成本降低,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原则同意周口市临港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411600-04-05-972340)。
项目业主单位:周口市港航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沈丘县刘湾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80024㎡(合720亩),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项目资金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五、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等相关手续。
六、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抓紧时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3年 10 月 20 日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 3 年 10 月 20 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