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 运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3-04-27 09:24:0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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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

运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启动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

此前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为2013年制定,已执行10年,与其他地市对比处中下游水平。期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幅达82.6%,加之车用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大幅增加。与此同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70.83%,居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的提升,为适度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提供了基础性保障。2021年10月份,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启动了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

二、调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指出:“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

2.《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指出:“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加快健全运价形成机制,建立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完善运价调整机制,对运价调整机制进行听证,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实现运价调整工作机制化、动态化,增强价格时效性、灵活性。”

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规定: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除外)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调整基本运价:起步价由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超2公里后每公里运价由1.4元调整为1.6元;

2.调整空驶费:由单程超过8公里后每公里运价为1.5元调整为计程超过9公里后,超出部分每公里运价加收50%;

3.调整夜间行驶费:起步价由6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超2公里后每公里运价由1.5元调整为1.6元,时间为晚23:00到次日凌晨5:00;

4.增加时距并计的载客运营时速规定:载客运营时速低于12公里及以下时,执行时距并计收费,5分钟内免费,5分钟后每5分钟1元;

5.增加新能源出租汽车起步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45号)要求,为加快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营运的,基本运价起步价上浮1元。

四、调整范围包含哪些区域,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新运价实施范围为周口市中心城区,不包含淮阳区,自2023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

五、调整后会产生什么影响?

1.驾驶员收入适当增加。本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主要目的是适当提高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收入,消除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因素,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2.对市民出行影响较小。根据成本调查数据和车载计价器后台信息测算,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平均每次载客里程5.29公里,此次运价调整后,乘坐出租汽车平均每车次增加支出1.66元。增加的支出幅度较小,对乘客正常生活和出行影响不大。

六、调整经过了哪些程序?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在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调查和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经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最终形成了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新标准实施后,如何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

一是交通部门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目前市交通运输局正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向出租汽车驾驶员致一封公开信,成立了4个执法中队,对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医院、高校附近等重点场所,加大查处力度,从严处理一批市民反映较大的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广大乘客如遇到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拼客、甩客等违规行为的,请拨打12328交通热线投诉,交通部门将认真核实并严肃处理。

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管及计价器校验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各出租汽车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及时做好出租汽车明码标价更新及计价器运价标准校验工作,禁止使用不符合运价调整要求的计价器,逐步加装出租汽车发票车载打印机等软硬件设施,防止因管理服务不到位引发司乘纠纷等不良现象发生。

八、出台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新标准,网约车是否要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相关精神,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只针对巡游出租汽车,不包括网约车。

网约车执行市场调节价,也要依法依规。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开展促销活动也必须依法依规,如果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