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5-12-18 11:21:0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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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借鉴外地市探索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包括总则、评标、定标、组织保障、附则等四章,拟定条款三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适用“评定分离”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明晰责任,细化分工。

第二章评标。详述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及评标专家抽取方式,对于符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要求的采取远程异地评标。推行暗标评审,限制有效投标人数量。

第三章定标。涵盖核查、考察或质询等内容。重点明确招标人须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的定标委员会行使定标权,定标可以采用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或其他方法定标,同时规定定标会议程序。

第四章组织保障。强化合同履约,建立履约合同评价。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将“评定分离”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审议事项范围。

第五章附则。建立评估机制,明确实施期限。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规范政府招投标行为,积极融入全国一盘棋,畅通大循环。

(二)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增加对评标专家管理,严防利益勾连,减少围猎评标专家、围标串标的可能;对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限制,供招标人选择优质优先、优质优价的企业。

(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或其他方法定标等四种定标方法,进一步完善定标规则,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通过完善制度重构招投标流程,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环境。

解读机关:市发展改革委

解读人:王孟歌

    联系电话:0394—8127369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