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遏制危化品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等,国家能源局制定并印发了《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自2022年1月开始,到2023年1月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力争通过一年的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以下简称集中治理),电力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健全,“四个安全”工作理念不断强化。到2022年底,集中治理电力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依规备案率达到100%,全国公用燃煤电厂液氨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尿素替代改造工程完成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