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2-04-02 20:38:4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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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2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夯实能源供应保障基础,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积极推进输电通道规划建设,以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首要任务,着力增强国内能源生产保障能力,切实把能源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发展能源新产业新模式,坚持以立为先,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深入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着力培育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持续优化能源结构。要增强能源供应链弹性和韧性,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提升能源需求侧响应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加强能源储运、调节和需求侧响应能力,有力有效保障能源稳定供应。

《意见》强调要提升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加强能源科技攻关,加快能源系统数字化升级,推动完善能源创新支撑体系,加大能源技术装备和核心部件攻关力度,积极推进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要提高能源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改善用能条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安排好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加大民生用能保障力度,不断提升全社会用能水平。要增强能源治理能力,加强能源形势分析和需求预测,加大能源监管力度,强化电力安全管控,加快能源立法和规划实施,深化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强化立法、规划、改革和监管的作用,加强能源形势监测预测,不断完善能源治理制度,增强能源治理效能。要深入推进高质量能源国际合作,扎实推进能源务实合作,深化国际交流和合作,加强境外项目风险管控,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巩固能源合作基础,拓展能源合作空间,扎实风险防控网络,努力实现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收益、更高供给质量、更高发展韧性。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