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口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2-03-15 08:50:5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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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发改投资〔2010〕122号             签发人:王田业




周发改社会〔2022〕71号 签发人:任 哲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周口市传染病医院:

报来《关于呈报周口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周传字〔2022〕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办法><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 号)、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发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任务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提高周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原则同意实施周口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承办单位为周口市传染病医院(周口市结核病防治所)。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川汇区中州大道北段西侧,周口市传染病医院院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87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8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30张(其中:普通传染病床位200张、重症床位3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病房楼,建筑面积11127.00平方米;医技楼,建筑面积4338.00平方米;生活保障楼,建筑面积3395.00平方米;购置医疗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周口市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资金。

五、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的节能措施,做到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能源。

六、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和备案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3月15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周口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2年3月15日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印发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