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口市财政局
关于核定周口市老干部大学学费试行
收费标准的批复
中共周口市委老干部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核定周口市老干部大学学费标准的函》(周老〔2023〕12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老干部(老年)大学学费”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政策要求,经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等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对周口市老干部大学学费试行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试行收费标准为60元/人•学期,试行期三年。
二、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批复规定执行,不得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加收相关费用。学员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应根据学员实际学习时间,合理计退剩余学费。
三、完善财务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向学员收取的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支出由市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和财政票据。
四、强化收费监管。学校要在招生简章、收费场所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员和社会监督。收费标准等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加强监管力度,适时对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督导。
五、本批复自周口市老干部大学2023年秋季开学时开始执行。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口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