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豫东 LNG 应急储备中心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商水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豫东 LNG 应急储备中心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道工程项目的请示》(商发改能源〔2020〕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豫东 LNG 应急储备中心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道工程项目是《河南省中长期天然气管网规划纲要(2020—2035年)》规划建设的支线网络管道之一,为优化我市能源供应结构、增强天然气供应调峰能力,同意建设豫东 LNG 应急储备中心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商水县黄寨镇境内,起自豫东LNG应急储备中心围墙外1m,止于商水县黄寨镇邢王庄村西(淮项管道连接点),拟新建3.7km的输气管道及一座截断阀井,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径为D406.4mm,设计输气规模为1200万立方米/年。
三、项目总投资为1604.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由周口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四、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项目招投标方案核准意见见附件。
六、此次核准的管道工程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中长期天然气管网规划纲要(2020—2035年)的通知》(豫发改油气〔2020〕152号)、《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豫东LNG应急储备中心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线线路走向初步选址意见》、《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豫东LNG应急储备中心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线线路走向初步选址意见》。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环评、质量监督等报建手续。
九、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年7月29日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
豫东 LNG 应急储备中心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道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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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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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45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95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430.8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5.2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2.5 |
||||
主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33.19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66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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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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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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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无。
2020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