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国网周口供电公司周口市区搬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周口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国网周口供电公司关于上报2019年周口市区搬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周电发展〔2019〕18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中心城区电网建设步伐,优化网架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满足中心城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用电需求,原则同意建设周口市区搬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二、本次核准的电网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主变1台(50兆伏安),新建架空线路6.8千米,新建电缆线路0.1千米。项目建设地点为:周口市东新区搬口街道规划路秦岭路中心线西侧约21米,海河路北约42米,文昌大道北约830米,武盛大道东侧约600米。
三、本次核准的电网项目总投资为530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3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精神,本次核准的项目我委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你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五、在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附件1。
六、本次核准电网项目的支持性文件为:《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周口市区搬口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周国土资函〔20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9)D1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10月12日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分 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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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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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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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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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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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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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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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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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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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19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