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改能源〔2021〕415号 签发人:任 哲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扶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扶沟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扶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扶发改〔2021〕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能源业转型发展,推动生物质资源有效开发利用,增强扶沟县电力保障能力,同意建设扶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109-411600-04-05-121362)。
项目单位:周口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线路起讫点:本工程起于扶沟县垃圾焚烧电厂35千伏升压站户内出线间隔,止于110千伏廉岗变35千伏东数第一出线间隔。
三、项目建设规模:新建35千伏线路5.4千米;对廉岗变、鸿昌变、桐丘变、常营变进行相关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1107万元,由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该项目投资已纳入扶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概算,不在进行招标)。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精神,本次核准的项目我委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六、在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
七、此次核准的项目为新建电力送出线路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为《关于扶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征求意见的函》(启源设〔2021〕0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十、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1年10月21日
抄送:周口供电公司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