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豫东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批复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4-02-02 08:16:5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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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豫东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项目

建设用地面积的批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变更豫东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项目选址信息的请示》周文广旅20248号)收悉。20231218日,我委以周发改审批社会〔2023120号文批复了豫东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用地面积为40亩。你局提出在办理用地手续时,经测量该项目用地面积实际为56.622亩(3.7748公顷)。结合周口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出具的项目土地利用现状证明,经研究,原则同意将项目用地面积从40亩调整为56.622亩(3.7748公顷)。

该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其他内容仍按周发改审批社会〔2023120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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