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风脉太康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太康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风脉太康100MW风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太发改字〔2019〕9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风力发电补贴退坡,促进我市能源业转型发展,推动风能资源有效开发利用,增强太康县电力保障能力,同意建设风脉太康100MW风电项目。
该项目为风电平价上网项目,项目单位为:太康县风脉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河南合卓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合卓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北京国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康县芝麻洼乡、高贤乡、常营镇、清集乡境内。
三、本次核准的风电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
四、项目总投资为77852.1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太康县风脉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业经实践检验、成熟可靠、先进优良、节能的技术、设备和施工工艺,并加强节能管理,确保风电场项目安全建设和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六、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项目招投标方案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此次核准的风电项目为新建项目,永久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风脉太康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周自然资函〔2019〕47号)、《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风脉太康100MW风电项目初步规划选址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电网接入、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环评、质量监督等报建手续。
十、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11月4日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印发
附件
风脉太康100MW风电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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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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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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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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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3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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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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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及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57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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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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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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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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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无。
2019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