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改审批社会〔2024〕12号 签发人:邓德才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医学科学院建设工程项目
核准的批复
周口市中心医院:
报来《关于呈报周口市医学科学院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周中心医字〔2023〕3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和中能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原则同意实施周口市医学科学院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1-411600-04-01-931909)。
项目单位为周口市中心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大道南侧与秦岭路交叉口向南450米路西(周口市中心医院院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为原址改造医学科学院综合楼1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改造面积91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8530平方米,地下面积57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墙真石漆、更换门、楼地面铺装、顶棚吊顶、卫生间改造、电气线路改造、给排水及消防设施改造等,购置医疗设备及工器具1040台(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1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五、坚持集约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项目招投标方案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1月25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周口市医学科学院建设工程
单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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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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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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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20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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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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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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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31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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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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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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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无。
2024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