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核准的批复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1-12-28 08:56:2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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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发改投资〔2010〕122号             签发人:王田业




周发改社会〔2021〕517号 签发人:任 哲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核准的批复


周口市中心医院:

报来《关于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项目申请报告批复的请示》(周中心医字〔2021〕2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疫情防控能力,同意建设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周口市中心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人民路东段北侧,周口市中心医院院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发热门诊楼一栋,地上2层,设置隔离留观床位12张,总建筑面积22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隔离留观室、诊室、抢救室、检验室、治疗室、药品调剂室、CT检查室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86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和备案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周口市国用(2009)第82号);《关于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建设项目审查意见的函》(周卫规划函〔2021〕3号);《周口市中心医院关于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建设项目用能情况的说明》;《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12月28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1年12月28日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印发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