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 核准的批复
来源: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2-06-13 17:34:3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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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发改投资〔2010〕122号             签发人:王田业




周发改社会〔2022〕207号 签发人:任 哲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

核准的批复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报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周职〔2022〕7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创业格局,推动产教融合深入开展,原则同意建设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中心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北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元校区院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1栋,地上6层,建筑面积7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众创空间用房、创业孵化用房、双创培训用房、双创研究用房、管理服务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136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和备案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周口市国用〔2006〕第122号);《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用能情况的说明》。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6月13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设备及材料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2年6月13日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