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改 审批 社会 〔202 3 〕 74 号 签发人: 邓德才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变更周口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
项目(一期)名称的批复
周口市传染病医院:
报来《关于周口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名称变更为周口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的请示》(周传字 〔2023〕44号 )收悉。依据国家新冠疫情政策变化和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同意将你单位作为业主承建的周口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名称变更为周口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
2023年8月30日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 3 年 8 月 30 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