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改审批能评〔2024〕103号 签发人:邓德才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银鑫-通泰纺织3万锭精梳紧密纺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太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呈报银鑫-通泰纺织3万锭精梳紧密纺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太发改字〔2024〕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审查同意的《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4年12月4日
附 件
周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名称 |
太康县银鑫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
性 质 |
私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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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谢大勇 |
联 系 人 |
蔡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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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康县产业集聚区(河南鸿闽纺织园区未来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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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46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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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23845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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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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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银鑫-通泰纺织3万锭精梳紧密纺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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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康县产业集聚区(河南鸿闽纺织园区未来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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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限 |
2024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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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棉纺纱加工(C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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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
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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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
(当量值)2480.54吨标煤 (等价值)6056.56吨标煤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24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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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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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造为紧密纺车间工艺设备改造,改造范围为淘汰部分老旧工艺生产设备,对原有工艺设备进行节能降碳改造,购置先进节能设备细络联、精梳机等工艺设备,空调系统增加自动控制装置,更换节能型变压器,其余辅助配套设施均不变,不涉及建筑相关改造。 生产工艺:配棉、清花、梳棉、预并、条并卷、精梳、末并、粗纱、细纱、络筒、检验、包装、入库等。主要工艺设备:清梳联、并条机、末并、精梳机、粗纱机、细纱机、自动络筒机、打包机等。 本项目能源消费种类主要是电力,水为耗能工质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量。达产后,年消耗电力2018.34万千瓦时,耗能工质-水8016.31万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标煤当量值2480.54吨标煤,折标煤等价值6056.56吨标煤。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2480.54吨标准煤,等价值6056.56吨标准煤,计入太康县能源消费总量。 |
审 查 意 见 |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节能措施,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方案,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项目要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项目建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六)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节能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报送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存档备查。 (八)如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同意变更的意见或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2024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