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泛区河南山石岩棉科技有限公司和
川汇区周口市飞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的
公 示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我们对河南山石岩棉科技有限公司和周口市飞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予以公示,如对
检查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1 |
河南山石岩棉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山石岩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岩棉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办法》有关规定。 |
1.责令项目立即停工整顿。2.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节能报告,按程序和权限上报节能审查机关进行节能审查。3.在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之前,不得恢复施工。 |
2022年6月30日前 |
2 |
周口市飞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6万吨岩棉项目岩棉生产线项目在未按要求进行节能审查的情况下,于2020年11月建成投产,违反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有关 规定。 |
1.责令项目立即停产整改。2.按规定实施能源审计,对标行业先进能效水平,制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整改任务措施等。3.完成整改后,由川汇区发改委组织验收,通过能效对标后恢复生产,并纳入日常节能监察。 4.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报川汇区政府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2022年9月30日前 |
公示期:2022年3月21-27日
联系电话:0394-8280960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