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定沈丘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规定,按照《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要求,经价格调查、成本监审等定价程序,结合我市实际,参照我市公办高中及中专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拟定沈丘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0元/生•期(8人间,带空调)。
上述标准于2025年春季开始执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1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236816 电子邮箱:zkfgwsfk@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