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发展改革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问题整改提升,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负责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相关单位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参与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资料数据收集及问题整改工作,定期沟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APP等)及时推广国家、省、市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贯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根据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修订情况,结合单位职能,梳理调整我市市场准入许可事项目录,停止受理因清单调整需取消或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等依法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好清单衔接调整工作,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区域内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等承担指标任务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落实指标具体任务,对省级提取数据要加强汇报对接。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数据采集工作,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和报送,按要求提供有关数据和佐证材料,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和联动,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强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运用,评估工作结束后,市发改委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相关部门(评估结果包括市场准入效能总体情况、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对效能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原则上本年度要整改完成上一个评估期反映的问题,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实,破除隐性壁垒,提高市场准入效能。
各级各部门要按季度对本地本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对各部门自行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甄别、核实并依法依规妥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市发改委。对国家、省等有关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市发改委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限时调查、核实和整改,责任单位需将整改结果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问题线索来源。各级各部门要按季度将排查整改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市发展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将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案例进行归集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引导各级各部门规范市场准入管理行为,并及时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向公众通报,持续提高市场准入可预期性,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对本地市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培训、座谈、调研、监管等工作,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全面破除准入壁垒。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经验转发、组织学习并予以通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