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定周口市文昌幼儿园及川汇区公办
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要求,经价格调查、成本监审等定价程序,结合我市实际,参照我省周边地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拟定:
周口市文昌幼儿园保教费450元/生•月;
川汇区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不超过50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不超过475元/生•月,市一级幼儿园保教费不超过450元/生•月,普通幼儿园不超过400元/生•月。
上述标准于2025年秋季开学开始执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8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236816 电子邮箱:zksfgwsfk@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