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admin 时间: 2019-04-10 09:17:4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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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区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周口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9〕20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政策,现将我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起,我市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居民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价格由2.47/立方米调整2.4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 50立方米以上部分)由3.21元/立方米调整3.17元/立方米。

二、周口市区低保用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由 2.14元/立方米调整2.11元/立方米。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生活用气优惠政策不变,价格相应调整。

三、居民用气价格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各燃气公司要加强服务,策解释工作。

 

 

 

                            2019年4月10


责任编辑: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